11月3日,在王国金老师的带领下,法援的同学们来到了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。能有机会亲临法庭现场,旁听法院庭审,同学们兴奋中带点紧张,虽然天气略微有些寒冷,但同学们旁听的热情却丝毫没有被这冷空气所消减。
刚到法院门口,法院工作人员便热情地把我们领入民事审判庭,安排在旁听席就坐。步入法庭,首先,映入眼帘的是嵌在审判庭中央鲜艳的国徽威严且庄重,其次,是三位审判长和审判员的三张高大的靠背座椅,座椅前方一排长方形木桌,而在主审判长桌上放着那个象征着公正与正义的法槌。在主审判长的右手边是原告列席处,左手边是被告列席处,分别设有四个座位。审判长正前方是书记员的座位,书记员是本次开庭全过程的记录者。
上午九点半,案件审理正式开始。本次旁听的案件是一起民事诉讼案。原告是贵州华夏工程承包公司,被告是丹阳红森新农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。案由是工程承包问题。庭审先由主审官询问原告及被告身份,以及诉讼理由,诉讼具体情况。接着由审判长陈诉主要诉讼权利与义务。接下来,便是法庭调查阶段。分别由原告陈诉具体诉讼理由,陈诉证据,由被告进行答辩。法庭调查阶段完毕,便进入了激烈的法庭辩论。原告,被告双方都为自己的权利进行维护。纷纷拿出自己的证据,材料资料证明自己的说法。同时,双方也在认真地推敲对方的举证是否正确,真实,案件审理到了白热化阶段。由于时间的关系,本次案件审理不得不休庭等待二审。但我们相信,法律是讲证据,是用事实说话的。
旁听结束后,大家带着写的满满的笔记本走出了法庭,相互之间还不停的议论着。相信通过这次去校外旁听活动,对同学们开拓视野,深入社会,了解社会一定会有不少的帮助,也更能使同学们深切地体会到法律的重要性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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